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摘要
日期:2021.09.23             来源:网络

一、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推进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7个督察组,从8月26日起,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完成省级(综合)督察阶段和下沉阶段工作。


在省级(综合)督察阶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在下沉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重点下沉到地市(州)以及中央企业有关下属企业(单位),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期间,针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现场勘察和针对性调查核实。


目前,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公开部分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曝光后,被督察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央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并积极开展同类型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关市县、单位迅速行动,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各督察组将督察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合,把紧盯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并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督促被督察对象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以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署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为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三个层面,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到2022年底,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发挥示范效应,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监测支撑。


区域层面,基于现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背景站及地基遥感站,结合卫星遥感手段,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开展区域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天地一体监测、典型区域土地利用年度变化监测和生态系统固碳监测。


城市层面,综合考虑城市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人口规模、区域分布等因素,选取唐山、太原、上海、杭州、盘锦、南通等16个城市,分基础试点、综合试点和海洋试点三类,开展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


重点行业层面,选择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和废弃物处理五类重点行业,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宝武、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光大环境等11个集团公司开展温室气体试点监测。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有序开展试点,组织做好试点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成果应用。


三、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完成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发布


截至目前,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完成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全面进入成果落地和实施应用阶段。其中,23个省(区、市)及兵团已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地市落地工作。湖南、江苏、贵州、四川、重庆、福建、海南等7省(市)“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


生态环境部对外公布了两批次“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典型案例共26个,涉及重大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区域生态空间保护、环境管理和环评审批等四大领域,为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应用体系、完善应用机制、充分服务好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做好成果实施应用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建立跟踪评估、动态更新调整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和解读,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巩固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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