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至今国家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政策文件标准汇总
日期:2021.11.13             来源:网络

2019年4月


国务院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2020年2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渔民退捕工作。推广黑土地保护有效治理模式,推进侵蚀沟治理,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继续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


2020年3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0〕6号)——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


2020年4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新《固废法》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等八个方面作了修改。


2020年10月


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2020年11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主要目标:到2022年,快递包装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约束有力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00万个,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快递包装领域全面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00万个,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重点任务:完善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2021年1月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


2021年2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202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弃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加快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重点风险源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堆存。提升危险废弃物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


2021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任务: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2021年9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9月12日至14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上海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法律确立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2021年9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9月18日在京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清醒分析和认识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和法律实施的总体形势,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推动固废法实施,运用法治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年10月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定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名录是《立法法》的明确规定和要求,是全面有效实施法律的重要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快立法步伐,加快制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与转移管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加快出台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时制修订固体废物鉴别、污染防治技术、综合利用、产品包装和设计制造等标准,形成科学严密、有机衔接的法规制度体系。各省(区、市)和有立法权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快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1年10月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到2030年达到5.1亿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021年1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在固废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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