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指出,严格落实资源开采相关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同步恢复治理资源开采引发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采空沉陷、土地盐碱 化、水位沉降、重金属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防范闭坑矿山的潜 在污染风险。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 原则,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加 快解决工矿废弃地、矸石山、尾矿库、特大露天矿坑等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森林管理与保护,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因地制 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荒漠化治理等林草重点工程。
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 坚持科学勘查、有序开采、清洁生产、高效利用,加大对矿产资 源储量、开发潜力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合理调控开采规 模、时序和强度,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接续产业绿色制造,推广清 洁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 传统高消耗、高排放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废弃物减量、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促进原材料、能源梯级利用和高效产 出。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坚决淘汰落后和过 剩产能。
目标提出到 2025 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多元支撑的现代产 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 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展望到 2035 年,资源保障有力、经济充 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幸福的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 目标基本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部分内容如下:
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资源开采相关各 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同步恢复治 理资源开采引发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采空沉陷、土地盐碱 化、水位沉降、重金属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防范闭坑矿山的潜 在污染风险。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 原则,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加 快解决工矿废弃地、矸石山、尾矿库、特大露天矿坑等历史遗留 问题。强化森林管理与保护,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因地制 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荒漠化治理等林草重点 工程。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 坚持科学勘查、有序开采、清洁生产、高效利用,加大对矿产资 源储量、开发潜力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合理调控开采规 模、时序和强度,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接续产业绿色制造,推广清 洁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 传统高消耗、高排放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废弃物减量、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促进原材料、能源梯级利用和高效产 出。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坚决淘汰落后和过 剩产能。
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统筹地下资源能源开发与地上 城镇发展,引导已有开发项目逐步有序退出主城区,及时修复因 资源能源开采导致受损的生态环境,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布局。保护城乡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人文风貌,推进城市绿道和 生态廊道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构建环境宜人、出行便 捷、生活舒适、安全韧性的宜居环境。培育和践行绿色文化,倡 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打造一批绿色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