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章 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
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新能源、节水节能、污染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领域以应用为导向的研发活动。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服务企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制定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引导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方向。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对低碳技术应用或低碳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强技术集成和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第四节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方法体系,扩大GEP核算范围,探索GEP核算应用路径。建立生态产品市场定价、信用、转化和交易体系,探索沙滩资源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新模式,推行耕地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农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多功能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
第五章 强化水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管理成效,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施行最严格的污染源监管。建设一批示范工业园区,鼓励园区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实施餐饮食街、汽修洗车、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等涉水污染源整治,强化排水许可管理与日常巡查排查,实现源头污染削减与长效治理管理。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入河(海)排污口底数,实施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海)排污口监管体系。
构建全收集全处理治污体系。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统治污体系,全面完善排水系统建设,实现污水全量收集、全面达标处理。调查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盲区,持续推进管网修复与改造,实现管网健康运行。开展全市箱涵高水位运行普查,重点对雨天溢流风险区开展截污/初雨箱涵系统低水位运行专项工作,系统开展精准截污与调度工程,推动污染雨水全过程治理。全面评估各支流流域雨污分流工程质量,取消支流汊流“总口”,实现清污分离全覆盖。推进“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精准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解决污水处理能力片区不均衡问题。
持续深化河流综合治理。深化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监管,推进“智慧流域”建设,健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实施河湖全流域、全要素、全联动管理。强化重点河流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科学优化河湖监测指标,结合深圳市污染特征,开展优先控制污染物监测。加强入河污染精准溯源治理,完善水质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水质数据的智慧管理与分析应用水平,增强综合评估、精准预测、污染溯源、靶向追踪能力。
第三节 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
加强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建立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河湖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估,摸清主要河湖生态健康本底。
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探索建立以水质改善为基础、统筹开发建设需求的水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对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流域和主要入海河流因地制宜实施生态补水,结合利用人工或天然湿地提升水质净化厂出水,提高补水质量。
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修复。依托“千里碧道”建设,恢复河湖岸线自然状态,系统打造水生态廊道。研究构建城市建成区河流、南方典型雨源型河流、入海口感潮河段水生态修复标准技术体系。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打造“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的生态型河流。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单个项目达标向片区达标的转变,全力打造大、中、小海绵城市生态格局。
第七章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绿色空间开发,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二节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科学确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体系和主要任务。按照系统修复、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实施重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和重要生态廊道节点修复工程,推进区域绿地、河湖水系、退化湿地生态修复。
提升绿地生态服务功能。推进各级公园建设,持续打造“公园之城”,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构建高质量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形成可达、亲民的绿色开敞空间,建成国际一流的生态园林城市。加快推进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复合用地建设,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增补微型绿色空间,多方位、多途径增加城市可视绿量。
第八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治理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深化农村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第一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
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强化监管等综合防治模式。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网络体系,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强农用地白色污染治理。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研究,探索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体系。针对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潜在风险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解析,加强潜在风险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