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无废社会”战略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日期:2020.10.15             来源:网络

我国“无废社会”战略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核心,其中,特别强调城市垃圾分类和处理。2017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并将全国46个主要城市列为强制分类试点城市。2019年7月,上海正式实施新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深圳也先后于2020年5月、9月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各试点城市和省(区、市)纷纷加大垃圾分类力度,逐步落实和践行“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实现“无废社会”战略至关重要。《固废法》充分体现了“无废社会”的建设理念,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固废种类及其相应的防治制度,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并强调个人、组织等全社会各组成部分对于固废治理的主体责任。在《固废法》的指引下,“无废社会”战略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具体落实。本文在讨论“无废社会”概念的内涵和“无废社会”战略内容的基础上,针对战略实施阶段的任务和特征提出政策建议。
明确“无废社会”建设目标

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无废社会”建设应服务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了到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的“美丽中国”建设蓝图目标[14]。基于此,到2035年,我国应基本建成“无废社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成为我国基本的生产模式和经济模式,“无废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我国将从固废产生大国逐步转变成为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国;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引领社会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的根本转变。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应全面建成“无废社会”和美丽中国,实现固废资源化和近零排放。经济社会发展与固废的产生完全脱钩[13]。

实施“无废社会”战略的重点和路线图

现阶段“无废社会”建设的重点在于固废的产生和处理。依照《固废法》,固废包括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农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等。据估算,我国目前每年产生的固废之中,农业固废约占47%,工业固废约占30%,建筑垃圾约占18%。而城乡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占比较小,分别约占比4%和1%[13, 15-22]。固废产生量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变化,基本遵循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发展轨迹,即先随着经济发展水平而增长,达到峰值后便开始下降。目前,我国不同固废类型,其产生量变化趋势不同,因而应对策略和措施必须分类采取。工业固废已于2012年左右达到峰值后开始缓慢下降,建筑垃圾在总量上持续增长但增速逐渐稳定,而城乡生活垃圾则依旧处在加速上升阶段。已达峰的废弃物类型和将要达峰的类型并存,“无废社会”建设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同时迎来了重要机遇。因此,落实“无废社会”战略需遵循对固废分类别、分阶段治理原则,并制定具体的路线图。

“无废社会”建设的路线图分为2025年、2035年以及2050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设计

第一节点,2025年为工业化发展中后期和城镇化发展中期,届时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固废资源化利用总量规模显著扩大,资源循环回收发展取得可观收益,固废对环境质量和人居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节点,2035年为工业化发展后期和城镇化发展中后期,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人居生活水平极大改善。极简、低碳绿色消费成为基本生活模式。全面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高风险固废得到全面控制。基本形成资源高效循环的发展模式,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能耗、固废产生基本脱钩。

第三节点,到2050年后工业化时期以及城镇化发展后期,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届时,我国“无废社会”建设将实现各类固废严格减量,全面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化和零排放。固废对人居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得到完全控制。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能耗、固废产生完全脱钩。绿色低碳循环的“无废社会”全面实现。





联系电话:0755 86594158